大学生法学研究会

大学生法学研究会成功举办“法院旁听”活动

 201753日下午,大学生法学研究会成员和15级法学一班的部分同学在大学生法学研究会外联部部长孙海鹏的组织下,参与了烈山区人民法院第四民庭下午的民事审判案件的旁听活动,并与庭审法官进行了交流学习。

下午两时许,法学会成员和15级法学一班的同学们一起步行前往烈山区人民法院。到达法院后,在汪强法官和相关法警的安排下大家有序进入第四民庭;下午3时许,原被告到达第四民庭后,孙庭长开始庭审;在庭审过程中,大家认真倾听原被告双方的论辩,仔细分析案情,俨然把自己带入到法官的位置;下午5时左右庭审结束,原被告退庭;事后,孙庭长和大家进行了交流,就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舆论和司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讨论,同学们不时发问,孙庭长也热心为同学们解答,气氛活跃。晚六点许,天色不早,同学们和孙庭长留影告别,活动结束。

本次活动是同学们把从社团和书本上学习到的知识付诸实践的一次机会和机会,与从书本上学习到的程序法和实体法的法律法规与现实活动相互印证。也和身处法律一线的法律工作者进行学习交流,学习到许多处理案件的技巧和知识。同时,通过近距离感受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深刻了解法律的实际意义。